赵先生购买了一辆配备先进 “智驾” 系统的新能源汽车。
购车时,销售人员的介绍和车辆宣传资料都着重强调了 “智驾” 系统的强大功能,如自适应巡航、自动跟车、车道保持等,这让赵先生对智能驾驶充满期待,甚至产生了 “智驾系统能完全代替自己开车” 的想法。
一天,赵先生在驾驶途中开启了 “智驾” 系统。起初,他还按照常规驾驶方式,双手放在方向盘上,眼睛注视着前方道路。
但行驶一段时间后,他发现车辆在 “智驾” 系统的控制下,行驶平稳,似乎并不需要自己过多干预。
于是,他开始放松警惕,先是双手脱离了方向盘,接着又低头玩起了手机,甚至还拿出零食吃了起来,完全将注意力从驾驶转移到了其他事情上,出现了典型的 “脱手脱眼” 行为。
就在赵先生沉浸在 “轻松驾驶” 的状态时,车辆前方突然出现一个行人横穿马路。
“智驾” 系统虽然迅速做出了反应,启动了紧急制动,但由于距离过近,车辆还是与行人发生了轻微碰撞,导致行人摔倒受伤。
事故发生后,赵先生惊慌失措,他怎么也没想到,看似可靠的 “智驾” 系统会出现这样的状况,而自己也因 “脱手脱眼” 的行为陷入了法律困境。
展开剩余80%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 “智驾” 系统,大多还处于辅助驾驶阶段,距离真正的 “自动驾驶” 还有很大差距。
赵先生所使用的 “智驾” 系统即便具备多种辅助功能,也不能替代他对车辆的操控和对路况的观察。驾驶员始终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无论 “智驾” 系统多么先进,都不能免除驾驶员应尽的安全驾驶义务。
赵先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双手脱离方向盘、视线脱离路况的 “脱手脱眼” 行为,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。
《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,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。
“脱手脱眼” 这种行为严重分散驾驶员注意力,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,与上述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本质相同。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此类行为时,通常会依据该条例,将其视为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,对驾驶员依法处以罚款并记分。
由于赵先生的 “脱手脱眼” 行为,导致车辆在面对突发状况时未能及时有效应对,最终引发了与行人的碰撞事故。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,赵先生无疑将承担主要责任。
从民事赔偿角度看,他需要承担行人的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等相关费用,如果行人因伤致残或死亡,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、死亡赔偿金等。
若事故造成了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,也需由赵先生进行赔偿。从刑事责任角度,如果此次事故导致行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赵先生的行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
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在车门、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;
(二)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、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;
(三)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;
(四)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;
(五)向道路上抛撒物品;
(六)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;
(七)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;
(八)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处罚。
《刑 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 【交通肇事罪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,构成虚假广告。
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虚假广告:
(一)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;
(二)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产地、用途、质量、规格、成分、价格、生产者、有效期限、销售状况、曾获荣誉等信息,或者服务的内容、提供者、形式、质量、价格、销售状况、曾获荣誉等信息,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;
(三)使用虚构、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;
(四)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;
(五)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。
通过赵先生的案例,我们清晰地看到,在 “智驾” 系统下 “脱手脱眼” 不仅违法,还可能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。
广大驾驶员必须明确,现阶段 “智驾” 系统只是辅助工具,绝不能替代自己对车辆的操控和对安全的把控。在使用 “智驾” 系统时,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时刻保持对车辆和路况的关注,履行好观察路况、预判风险和及时接管车辆的义务。
对于车企而言,在宣传 “智驾” 系统时,应秉持诚信原则,准确、客观地介绍产品功能,避免夸大、虚假宣传,误导消费者。同时,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培训和指导,让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 “智驾” 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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